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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8凯发版官网|浙江海盐民间借贷纠纷案同期增长近9成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1:16    次浏览

新华网杭州6月19日电(记者韦慧、裘立华)记者19日从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,海盐法院2014年以来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545件,相比去年同期的288件增长了近90%。从受理的案件来看,很大一部分民间借贷案早在诉讼之前,债务人就已下落不明,加大了调纷止争的难度。起诉,撤诉,再起诉……近日,来自嘉兴市海盐县的张某又一次来到海盐法院状告赵某还钱,因为证据有瑕疵,张某在维权路上折腾好几遍,这一切都是因为民间借贷惹的祸。2013年11月,经营服装生意的赵某向贾某借款2万元临时周转,张某作为保证人为赵某提供了担保。然而,还款期到后,赵某却因外债累累而举家外逃,张某不得不替赵某还了这笔钱。此后,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张某拿着贾某的收条将赵某告到法院,但因为收条上将钱款“2万元”写成了“两元元”,他不得不撤诉后找到贾某重新开具收条,再起诉。相较审理阶段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高增长率,海盐法院受理的执行阶段的民间借贷案也呈增长趋势,今年以来共受理民间借贷执行案件256件,相比去年同期的170件增长了50%。法官提醒,民间借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,但实践中也存在着交易隐蔽、借贷方式复杂化等特点。为避免自己的钱款有去无回,对于出借一方,在钱款借出之前就应做好各项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首先,钱款出借前,应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等借款凭证或提供保证人,借款凭证上应写明还款期限、利息约定等内容。即便是亲戚朋友之间的临时拆借,最好也保留相关凭证,切莫碍于情面而发生纠纷时救济无门。其次,借款交付时,建议通过银行或者自动柜员机转账等进行,保存必要的转账凭证,用以证明确实有钱款交付。最后,借款到期后,要将催讨款项的电话录音或其他材料保存好,必要时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到法院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